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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中国人心理困扰的应对方式


发表时间:2006-3-26 9:08:07
李  强
                                             (南开大学社会心理学系  300071)      

    内容摘要:人的一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扰,为此,要采取各种方法来加以应对。应对方式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自我调节,另一类是寻求他人帮助。本文将中国人心理困扰的应对方式概括为:(1)先自我调节,后寻求外界帮助;(2)在求助外界帮助时,先求助“自己人”,后求助“外人”;(3)在求助“外人”时,先求助医疗帮助或民俗的、本土的心理帮助方法,后求助现代心理咨询与治疗或精神科治疗。也就是说,求助现代心理咨询与治疗或精神科治疗往往是在所有求助都失效后才采用,而且仍可能继续寻求和接受其它途径的心理帮助。本文还对影响中国人心理困扰应对方式的社会文化因素和归因、代价权衡等个体认知因素做了比较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心理困扰,应对方式,社会文化,归因,代价权衡

    人的一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刺激或挑战,它们既可来源于外部,也可来自于内部;既可以是具体刺激(如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刺激),也可以是抽象或符号刺激(如社会心理刺激)。当这些刺激的强度过大或作用时间过于持久时,就会产生心理困扰(mental trouble),表现为强烈的心理应激(psychological stress)[1] 或心理障碍(psychological disorders)[2]。为此,人们要采取各种方法来加以应对(coping)。                                

一、个体心理困扰的应对方式和应对过程
(一)个体心理困扰的应对方式
    所谓应对方式(ways of coping)是指人们为对付内外环境要求及其由此引起的心理困扰而采用的方法、手段或策略。以往应激与应对(也可称应付)的研究者主要采取自我心理学模式(ego psychology model)和应激的关联模式(relational model of stress),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⑴前者视应对为无意识过程,后者视为自觉活动;⑵前者将应对当作个人稳定的防御风格,应对方式具有跨情境的一致性,后者则将应对视作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应对方式不具有跨情境的一致性;⑶前者着眼于认知改变策略(自欺的或歪曲现实的),其机能主要为防止和减轻情绪痛苦,而后者包含认知与行动两种策略以及管理情绪和处理问题双重机能(梁宝勇,1999)。近年来,研究者力图整合各种应激理论来定义应对,在这种定义中,应对被理解为“任何一种健康的或不健康的,意识的或无意识的努力来预防、消除或减弱应激源或用最小的痛苦来耐受应激带来的效应。”(Phillip,2000)。
    目前,关于应对方式的数量、分类及功能的认识尚未统一,文献中报道的应对方式数量也不等。Lazarus 和Falkman认为,应对的目标应该针对以下两者之一:减轻情感痛苦与烦恼,或改善自身与环境的关系。为了实现这两个应对目标,Lazarus和Falkman(1984)将应对方式分成两大类:注重情绪应对(emotion-focused coping)和注重问题的应对(problem-focused coping)。在第一种关注于情绪应对中,个体试图控制和减弱应激源带来的负性情感(如愤怒、受挫感和恐惧)。在第二种关注于问题的应对中,个体试图制定出具体的行动与努力计划尽可能直接地解决问题。前者多见于一个人正承受着强大的压力,且对应激源(stressor)感到无能为力,后者则多用于中度应激情况,且当事人认为应激源可以改变的时候。若采用两分法,还可将应对方式分为认知的应对和行为的应对、趋进的应对和避开的应对、有意的应对和无意的(防御的)应对、指向个人(自己)的应对和指向外界的应对、主动的应对和被动的应对、积极的(有效的、适应的)应对和消极的(无效的、适应不良的)应对等等(梁宝勇,1999)。我国学者俞磊(1994)在总结了各类应对学说和分类方式后,归纳出了三个应对维度和三种应对资源。三个应对维度为:⑴改变问题本身的应对;⑵改变个体对问题认知方式的应对;⑶改变由问题引起的情绪危机的应对。三种应对资源包括:⑴生理资源:即身体的健康状况;⑵心理资源: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二是个体特质,三是控制感,高控制感往往与成功应对、较好的调节和康复联系在一起;⑶社会资源,包括经济地位、社会支持(物质支持、信息支持、和情绪支持)等。
    综上分析,我们可以将人们有关心理困扰的应对方式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自我调节(self adjustment),另一类是寻求他人帮助(help-seeking )。
1.自我调节
    自我调节是指个体遇到心理困扰或不适后所进行的心理自我调适。如修身养性、培养意志力、积德行善、提高应对技能、自我劝慰、自我暗示等方式。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指的自我调节,不同于自我防御机制(ego defense mechanism)作用,前者是有意识进行的,包括认知与行动两种策略以及管理情绪和处理问题双重机能;后者则为无意识过程,着眼于认知改变策略(自欺的或歪曲现实的),其机能主要为防止和减轻焦虑和痛苦、保持内心安宁。当然,防御机制也有被有意使用的情况(梁宝勇,1994)。
2.寻求他人帮助
    寻求他人帮助,也称心理求助行为。它是指人们为了缓解心理压力、消除心理困扰或不适而采取寻求外界帮助的行为。根据社会支持系统的特点和个体对心理困扰产生原因的归属,可以将个体心理求助行为划分为以下4种类型:
    ⑴ 求助于超自然力量的帮助。英国心理治疗家Block(1990)认为,从历史—文化的角度可以将全部心理治疗大体分为两大类:宗教—巫术的和经验—科学的。宗教—巫术的心理治疗与人类文化一样古老,这种治疗方式在大多数非工业化社会里继续占着主导地位,即便是在工业化社会里,也还有大量的追随者。例如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人遇到心理困扰后采取烧香拜佛、读经祷告等宗教方式,或招魂、赶鬼、做法、赎罪、挂符贴符等行为就是在求助于超自然力量的帮助。这种求助行为基于一个基本的取向,相信这世界存在着“超自然”的力量,而超自然的力量可影响个人的生活,能解释问题发生的理由,能指示人们行为的去向,也可解决心理的问题。
    ⑵ 求助于自然力量的帮助。如看星象,看手相,看脸相,依生日算命,依八卦算命或间风水,相信这世界的运转与“自然”现象有关,经由星象、手相、八卦、风水的学问可探讨自然运转的原则与去向,解释问题(包括心理问题)发生的理由,并可帮助我们选择与决定行为的去向与来往。
    ⑶ 求助于医疗的帮助。现实社会中,确有很多人采取看中西医、吃中西药、按摩、针灸、生物物理治疗、药膳食补、锻炼身体、练气功等方式来应对某些心理困扰或不适。从身心一元论的观点看,人的身(肉体或生理)心(精神或心理)两个方面的联系与影响是双向的,其相互作用的模式是环形的,而非线性的。所以,这种应对方式有一定合理性。
    ⑷ 求助于心理咨询(也有称作心理辅导)与心理治疗的帮助。在20世纪 ,以现代心理学及现代精神医学为基础而开创了各种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方法,并且成为西方社会中帮助来访者(client)解决心理问题、增进心身健康、提高适应环境能力、促进个性发展与潜能发挥的主要途径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其中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2001)的颁布实施。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在西方社会环境形成的“现代心理咨询与治疗”虽然以现代心理学及现代精神医学为依据,但它却是在研究西方人的心理病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仍不能免除受当时社会与文化背景的影响,这在精神分析疗法和来访者中心疗法中表现的尤为明显(曾文星,1994)。同理,在东方社会中发展出来的心理咨询与治疗方法(如森田疗法、内观疗法、快速综合疗法、认识领悟疗法及道家认知疗法)也容易反映东方文化的色彩(乐国安,2002)。
    在上述寻求他人帮助中,又可划分为主动求助与被动帮助两种类型。前者主要指当个体产生心理不适或病感,自主决定求助他人的帮助,后者则是指本人没有寻求他人(尤其是心理卫生专业机构)帮助的动机,对他人的求助行为通常是在亲朋好友或社会有关机构的劝导或强制下而发生的。这类人多为未成年人、缺乏自知力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或担心因为求助行为而受到社会歧视和偏见、付出代价过多的人。
(二)个体心理困扰的应对过程
    心理困扰的应对过程,是指一个人在感到心理困扰以后,其对此的认识、态度、解释以及由此而采取一定手段缓解和消除心理困扰的过程。在国外,有许多解释包括患病行为(illness behavior,也译疾病行为)在内的寻求帮助行为的模型,如麦肯尼克(D. Mechanic)的寻求帮助理论,安德森(R.Anderson)等人的预置、能力和需要模型,萨奇曼(E.Suchman)的疾病和医疗照顾阶段理论等(F.D.沃林斯基,1999)。麦肯尼克认为决定寻求帮助行为的因素主要有10个:⑴疾病症状的可见性和认知;⑵所认识到的症状的危险程度;⑶疾病影响家庭、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的程度;⑷症状出现的频率,它的持久性和复发率;⑸对疾病的忍耐程度;⑹能得到的信息、知识和文化假设;⑺可能导致拒绝的基本需要;⑻其他与患病反应相竞争的需要;⑼一旦症状得到认知后,是否有其他对疾病的解释;⑽)治疗资源的可得性、物质可及性、求助行为所带来的心理压力和经济支出。麦肯尼克进一步指出,对精神上和肉体上的疾病状态来说,这十个决定患病行为的因素的影响大体上是相似的(威廉·科克汉姆,2000)。受上述观点启发,我们认为个体心理困扰的应对过程如图1所示。

二、中国人心理困扰的应对方式
1.先自我调节,后寻求外界帮助
    黄光国(1977)调查了台湾地区180名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的已婚男子的应付策略的类型,第一就是依靠自己的对策,包括正视问题,想出解决办法,忍耐与坚持,奋斗和自信。景怀斌(1998)调查发现,城市居民当有心理问题时,91.6%的人选择自我调节的方式,居各种调节方式之首位。他以某大学选修心理健康课程的大学生为对象,在问到“当你遇到心理问题时,你会向谁寻求帮助”时,89.04%的人首先选择自我调节方式。梅锦荣、隋玉杰(1998)对北京和上海两所大学466名大学生心理求助倾向的调查结果表明,大学生在遇到问题(记忆注意、学业、就业、异性交往、焦虑抑郁、失眠、严重心理困扰)时倾向自己解决问题。即便是遇到严重的心理困扰问题时仍然靠自己解决的多,只不过这种倾向相对较弱。江光荣、王铭(2003)对一所师范大学300名在校生心理求助行为研究结果显示,在处理一般心理问题时,受试者倾向于先求诸己,后求诸人,只有当面临严重心理困扰时,才倾向于向专业人员求助;男生较女生更倾向于自己解决问题;来自农村的学生较来自城市的学生更倾向于自己解决问题。Cheung FK.(l980)和 Root MP.(1994)研究发现,美籍华人在试图解决心理问题时也是先求诸己,后求诸人。
2.在求助外界帮助时,先求助“自己人”,后求助“外人”
    上述几项研究结果还显示,中国人在遇到心理困扰时,先求助家人或朋友、同学、同事等自己人或熟人,这些人通常都是非专业助人者。当求助无效后再求助“外人”或“陌生人”,这些人大都是专业助人者,如医疗工作者、民俗治疗者和心理咨询与治疗专业人员。郭国桢(1986)、程玲玲(1987)对台湾大学生心理求助行为的研究中也获得了相同的结论。
3.在求助“外人”时,先求助寻求医疗帮助或民俗的、本土的心理帮助方法,后求助
心理咨询与治疗或精神科治疗
    梅锦荣、赵介城等(1999)对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1297名初诊病人的求助途径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这些病人在前来接受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前,55.4%的人求助过西医;12.2%的人中医、西医都求助过;12.0%的人只求助过中医;8.0%的人曾经求神拜佛;5.7%的人去过心理(精神)科;3.0%的人既求助西医,又求神拜佛;0.9%的人既求助西医,又求助中医,同时还求神拜佛;0.9%的人既求助西医,又求助精神科;0.5%的人既求助中医,又求神拜佛;0.4%的人既求神拜佛,又求助过精神科医生,等等。胡健、许又新(1989)研究发现,1987年9月至1988年4月间就诊于北京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普通内科门诊的2377名患者当中心理障碍(包括神经症)检出率为37.48%至38.16%。肖世富、严和骎(1993)对上海市二所综合性医院普通内科门诊390例病人进行了随机调查,结果发现,符合CCMD-2标准的心理障碍总患病率为15.7%。这说明有相当一部分心理疾病患者首先到医疗机构寻求躯体疾病医疗。
    Lin & Lin(1978)研究发现,当北美华人出现精神病症状时,首先家人商量应对的策略,其次是询问最信任的亲戚的意见。当全家商讨后,病人往往被带去接受本土化的治疗。唯有当病人试过所有的本土化医疗却未好转反而恶化时,家人才会考虑接受精神科的治疗。不仅如此,当病人接受精神医疗后,却仍旧同时接受某些本土化的医疗。

三、影响中国人心理困扰应对方式的主要因素
(一)社会文化因素
    从历史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人类社会曾创造并运用各种方法来帮助社会成员应对各种挫折,排除心理困扰。如各种民俗性、本土性的心理辅导或心理治疗方法(曾文星,1994)。20世纪70年代以来,文化比较研究的结果证实西方现代心理咨询与治疗只不过是助人恢复心理健康的策略之一,而非唯一的策略(Pedersen,1982)。西方心理咨询与治疗理论和方法虽然以现代医学和科学心理学为基础,但它却是在研究西方人的心理病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有深刻的文化背景和社会根源。不同的社会文化会影响人们对心理问题的归因、心理求助途径的提供和选择,所以必须重视社会文化因素对个体应对方式的影响。麦肯尼克认为人们对疾病或不适的应对反应,是一种通过文化和社会习得的反应模式。一个人对症状或不适的反应是根据其对情境的定义,这种定义可能受到他人定义的影响,但其本人在特定社会和文化环境下形成的知识、社会化程度和以往经验的影响更大。所以,凡是受同一文化传统影响的个人,对疾病或不适状况的觉察、评价和行为反应应该是类似的;而受不同社会文化传统影响的个人对疾病或不适的反应会有所不同(F.D.沃林斯基,1999)。
    前面讲到,中国人在遇到心理困扰时采取先进行自我调节,后寻求外界帮助;在求助外界帮助时,先求助“自己人”,后求助“外人”;在求助外人时,先求助医疗帮助或民俗的、本土的心理帮助方法,后求助现代心理咨询与治疗或精神科治疗的应对方式。我们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有着深刻的社会文化历史根源的,具体如下:
1.造成中国人在遇到心理困扰时先自我调节,后寻求外界帮助的社会文化原因
    第一,中国传统文化所强调的慎独、自省,使人们易形成仅仅依靠个人的自我调节来化解内心矛盾的习惯。包括自省在内的个人自我调节固然有的能达到内心的平衡和良好的适应,但其效果往往与心理问题的性质、个人的自我调节能力等有重要的关系。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通过自我调节方式所能解决或缓解的只是一些轻度的心理困扰或障碍,而对于那些中、重度心理障碍来说则效果并不明显。
    第二,中国传统文化比较强调社会(或群体)取向而相对忽视个人价值、尊严、权利,往往造成个人隐私权的淡漠,以及喜好窥探和议论他人隐私的习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一个人一旦公开(尤其是向外人或陌生人)自己的隐私对于他在周围环境中的处境往往有损而无益。于是,人们在内心构筑起坚硬的保护壳,不会轻易向别人披露自己的内心世界,当然也就难以接受以个人一定的自我暴露(self-disclosure)作为前提的他人帮助。
    第三,传统世俗观念对精神疾病的歧视与偏见是导致人们患有心理疾病而不愿寻求外界帮助的重要原因之一。传统中国社会是一个伦理社会,人们追求伦理规范、行为趋同。相应地,社会排斥与其不符合的行为和想法。自然,在心理健康上,中国人习惯把心理疾病与个人道德品质联系起来。社会形成了心理上有毛病(如怪异的想法和行为),就是个人的道德品质问题的认知偏向。而一旦被贴上这样的标签,其生存价值便大打折扣,轻则被人嘲笑和轻视,重则甚至完全被否定存在价值。例如,我国各地骂人的方言中都有“神经病”类似说法。这样的后果是,造成了中国人在心理疾病上的讳病忌医,否认自己的心理问题,强制性地压抑、忍受心理上的痛苦。
    2.造成中国人遇到心理困扰而求助外界帮助时,先求助“自己人”,后求助“外人”的社会文化原因
中国社会的人际关系依其亲疏程度可以分为三大类,即家人关系、熟人关系及生人关系。家人关系是指个人与其家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其他家人)之间的关系,熟人关系是指个人与其熟人(亲戚、朋友、邻居、师生、同事、同学及同乡等)之间的关系,生人关系是指个人与生人(与自己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持久性社会关系的人)之间的关系。中国人特别强调自己人与外人之别,所谓内外有别、亲疏分明。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里,与自己人的关系大大不同于与外人的关系。家人关系中又可依对象的不同进而分为亲疏不等的关系,熟人关系与生人关系亦然。这种以自我(self)为参考点向外圈圈扩散(越向外关系越疏远)的类似同心波纹的人际或社会关系网,被费孝通(1985)称为“差序格局”,杨国枢(1986)称之为“关系取向”。在这种文化环境里,遇到心理困扰时不习惯向外人或陌生人(包括心理辅导与心理治疗专业人员)袒露心扉,而采取诸如向自己的家人或知心朋友、同事、同学倾诉。
    3.造成中国人遇到心理困扰而求助专业帮助时,先寻求医疗帮助或求助民俗的、本土的专业帮助,后求助现代心理咨询与治疗或精神学治疗的社会文化原因
    第一,民俗的、本土的专业帮助方法本身具有一定的心理辅导功能和一般性治疗功效(曾文星,1994),概括地说有:它们能对于问题的发生提供某种“说明”;使求助者暂短脱离现实情况,提供“退避”、“休假”或“重整”的机会;使求助者暂时摆脱社会约束,能吐露自我要求;为求助者“提供”处理问题的应付办法;为处于困难中的求助者提供“希望”;为求助者提供安全感,让求助者感到有可依靠的权威者;帮助求助者取得环境与家人的“支持”等等。不仅如此,民俗的、本土的专业帮助有时还有比心理咨询(辅导)更易被人接受优越条件。以算命为例,罗正心(1993)以人类学家的眼光,比较了算命与心理辅导之间的异同。其研究发现,学院(科班)出身的心理咨询与治疗者,由于长期接受正规教育,少有实际的、不同的社会经验,对于事情有较固定的反应,对于某些行业(特别是三教九流)或受教育程度较低的来访者,在心理上不容易契合(相容),常会有话不投机的情况,造成咨询关系上的障碍。而算命者阅历、性格、能力多样化,能提供顾客比较自由的选择。又如,不论是求助算命还是求助心理咨询,都是人们在感到心理困扰或心理失调时,在趋利避害的本能驱使下表现出来的一种心理外倾求助行为。尽管他们都是“有求于人”,为事而来,却不见得情愿主动报告事件始末。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咨询师为了能够有效帮助来访者发现和解决自己的问题,必须首先掌握充分翔实基本资料,在咨询过程中来访这可能还要向咨询师透露自己从不被人知道的隐私,使他们觉得“好像在别人面前脱光一样难堪”。因此,寻求心理咨询帮助的人在涉及到隐私问题时容易产生反感和防卫心理,这恐怕也是许多人畏于心理咨询的原因之一。先撇开算命结果准不准,算命可以从卦签、命盘等测算工具或手相、面相等测算对象中迅速、直接切入求算者所求问题之核心,从而给出明确提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不但省却了当事人叙述的麻烦,而且保住了求算者的“面子”,维护了顾客的尊严。这可能是国人热衷于算命而疏于心理咨询的原因之一。
第二,相当多的人本来有某种情绪问题或心理障碍,但却没有以心理症状表现出来,而转换(transform)或躯体化(somatize)为各种躯体症状,进而寻求医疗上的帮助。
    所谓的躯体化(somatization)指的是一种体验和表达躯体不适或躯体症状的倾向,对此不能用病理发现(如器质性病变)来解释,但患者却将它们归咎于躯体疾患,并据此而寻求医学上的帮助。一般认为,这种倾向的出现是针对心理社会刺激所作的反应,是心身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解释只是研究者或旁观者的推测,躯体化者本人通常对此并无意识,也不是诈病,并且可能会断然否认自己的躯体不适与任何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有关。陈建华等人(1995)调查了前来综合性医院心理咨询门诊求询的853名患者,结果发现这些患者在心理咨询前都曾在普通医学科(亦即通科)就诊过,平均就诊次数为2.5次。这类患者在反复求医无效,被躯体症状折磨的痛苦不堪时才进行医学心理咨询。在心理咨询时,单纯以躯体症状为主诉者达53.1%。此前一项著名的调查结果就显示,台湾大学医院神经精神科门诊病人有70%主诉身体不适,其中40%的患者唯一的主诉就是身体不适,而无其他任何心理或情绪症状的主诉(Tseng,1975)。需要指出的是,不论是在西方社会还是非西方社会里,都存在着用躯体方式而不用心理方式来体验和表达苦恼的情况(Lipowski,1988),而且比例也不相上下,主要差异在于西方病人在陈述躯体症状的同时,也有相当的比例陈述心理症状,而非西方的病人则较多陈述身体症状(曾文星,1998)。这种情况可以用许琅光提出的学说加以解释,许琅光认为,个人的内在心理结构与四周人际关系及生活环境的层次,有不同的界线与划分程度。在以个人为取向的社会里,自我的界线较分明清楚,注重内在的精神活动,与四周外界的家人、亲友或朋友较疏远,这种情况多见于现代美国社会。相对地,在以他人为取向、强调人际关系的社会里,如亚洲的社会(包括华人社会),其成员在心理结构上“自我”(self)的界线相对地较模糊,与外在人际关系较密切,比较忽略内在精神需要。因此,对东西方人来说,同样是“自己”,却有不同的“自己”的结构与界线(曾文星,1998)。以抑郁症为例,据美国的一项研究发现,华裔美国人主要呈躯体症状,如头疼、失眠等,高加索裔美国人则更多地表现为存在方面的忧虑,如觉得活着没有价值、生活失去意义等。这种情况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有着不同的自我结构。西方文化培养的是“个性化”的自我结构,自我具有独立性、可分化性,这使个体能把自己当作客体来认识,而当个体能够以客观的方式来认识自我时,一旦出现心理异常(如抑郁状态),就容易出现与生存意义有关的情感体验。相比之下,中国人的自我结构是“非个性化”的,中国社会的社会化过程培养了个体很强的群体归属感。对于多数中国人来说,“自我”很难成为一个客体。因此,当中国人处于心理异常状态时,大都进入不到存在意识与情感需求的层次,故难以出现那些人格化的情感体验,而是关注于躯体反应。其结果自然也就不会主动去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了。
    第三,中国人有着根深蒂固的养生保健观念。现今仍有许多人,有的甚至是受过较高水平教育的人,心里保健意识也很淡漠。人们普遍认为,只有患精神分裂症的病人才需要救治,而当自己遇到各种心理困扰,产生轻、中度心理障碍,尤其是伴随出现躯体化症状时,既不知道这是一种心理疾病,也不懂得它能在心理卫生专业人员的辅导与治疗下得到妥善解决,而坚持把它当作躯体疾病而寻求医学治疗。
第四,中国传统文化对非本土化的西方心理咨询与治疗方法的排拒,使得很多人遇到心理困扰时不愿求助源于西方的所谓正规的心理咨询与治疗。国内一些心理卫生工作者,在进行心理咨询与治疗时,没有充分考虑到社会文化因素(尤其是来访者的文化背景)的影响,而是完全照搬西方心理咨询与治疗的技术和方法,使得心理咨询与治疗的疗效不高,对来访者或患者的吸引力较低。
    以来访者中心疗法(client-centered psychotherapy)为例。有人经过长期临床研究后发现,中国人希望给自己治病的心理医生是专家、权威者、有特别的专业知识,也有非同寻常的经验和办法,否则就不能满足来访者或患者的心理期待(曾文星,1998)。来访者中心疗法倡导非指导的治疗方式,强调重视来访者自己的潜在能力,认为咨询者要通过共情(empathy)、无条件积极关注、真诚、温暖等方法创造良好的咨询关系和咨询氛围,并以相信来访者自有解决办法的基本观念和态度,来间接地协助来访者自行发挥自己的潜力,去解决自己的问题。而不以“权威”或“专家”的身份居高临下地向来访者灌输、教导、医治,不把自己的价值观念作用于来访者,不指责、不评论。显然,这种心理咨询与治疗理论反映了现代美国社会里,特别是年轻人的心理与观念,适合在这种文化背景长大的年轻人,对患有轻微心理失调的人,特别是缺乏自信心的知识分子较合适。但是如果把这种疗法照搬运用到中国社会,就不太符合中国来访者对心理咨询者的期待,导致来访者脱落(曾文星,1998)。江光荣(2001)认为,来访者中心治疗理论放到中国文化中将非常有针对性,但唯其有针对性,又会遇到相当大的抵制,往往导致咨询与治疗中断。他认为,中国亲子关系及儿童社会化过程中有一些不同于美国和西方社会的特点,中国的父母将子女视作自己生命的延伸,对子女有很强的所有感,在对子女的教养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苛责或溺爱)非常突出地把自己的意志和价值观强加给孩子,而很难接受“非占有式的爱”,另外,中国文化是一种社会取向的文化(杨国枢,1992),主张为他人、为家庭、为团体、为社会和国家而牺牲“小我”。这样一种普遍的价值准则与来访者中心疗法主张的“内在评价定位”(internal locus of evaluation)、“是其所真是”(be the self one truly is)有很大差距。当然,也不排除由于来访者中心疗法对来访者所习惯的生活方式和自我概念产生极大的冲击作用,从而产生非常好的疗效。
    又如,精神分析疗法把心理疾病者的异常行为归因于患者潜意识中的矛盾冲突,其症状是被压抑到潜意识中的本能欲望(尤其是性本能)寻求满足的曲折的表现,也就是说,被压抑的本能欲望既然在现实中得不到真正的满足,则只得以症状的形式得到某种替代性的满足。心理治疗的过程和目的就是通过挖掘潜意识,使患者破除对本能欲望的压抑作用,领悟到症状产生的真正原因。这种学说及其以此为理论依据的心理治疗方法曾在我国受到强烈排斥,这其中除了政治因素以外,可能也与我国传统文化密切相关。在精神分析治疗中,向病人解释他无意识中有自罪感,有受惩罚的愿望,这显然和西方基督教“罪的文化”有朕系,中国人就不一定能承认。对异性父母的性爱欲望未得满足和解决形成的俄狄浦斯情结(Oedipus complex)是神经症的根源。在西方,这一观点可以直接向病人解释,但在中国当前不易为病人接受(钟友彬,1999)。钟友彬(1988)较早地认识到这一点,他根据精神分析疗法的基本原理结合中国社会和病人的具体情况,通过长期临床实践,创立了中国式的精神分析疗法——认识领悟疗法。该疗法认为,病人以儿童式的思维逻辑、儿童的行为方式解决成年人所遇到的问题。在治疗中所要做的事情是使病人对这一点达到某种程度的领悟,从而以健康的行为模式代替过时的、幼稚的行为模式,便病人痛下决心——绝不做儿童心理的奴隶。这种解释反映了中国传统的自然观——顺应自然而发展的要求,因此是病人能够、而且易于领会、接受的解释。
    黄雪薇、周迁璋(1999)对中山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心理门诊819例神经症患者脱失(指不能按计划完成咨询及心理治疗次数)情况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总脱失率为48.96%。进一步分析发现,治疗方式与脱失关系密切,单纯药物治疗组脱失率为32.5%,药物治疗加心理治疗组脱失率为41.0%,而单纯心理治疗组患者脱失率竟高达85.0%。单纯心理治疗组患者脱失率如此之高,除了与心理治疗者专业服务水平有关外,是否受我国传统文化对非本土化的西方心理咨询与治疗方法的排拒因素影响则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二)个体因素
    影响中国人心理困扰应对方式的个体因素有很多,如自我效能感、以往经验、归因、人格特点、性别、年龄、经济状况以及个体对求助行为代价的权衡等。在此,我们主要分析个体归因、代价权衡等个体认知因素的影响。
1.归因
    在心理学中,归因一般是指人们对自己和别人行为的结果做出原因解释的过程,它直接影响其随后的思想、情感、动机和行为。异常心理现象自古有之,但人们对它们产生原因的认识却经历了一个十分漫长的演进过程。概括起来,人类对心理障碍产生原因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主要观点。
    (1)超自然力量
     据已有的资料推测,原始社会的中国人、埃及人和希伯来人都将心理异常行为视作超自然力量遥控的结果。例如,星球的运动,神灵的报复或惩罚,邪恶的灵魂附体等。在中国、埃及、希腊和希伯来的古文献中,都已经发现关于魔鬼附体和神灵惩罚或报复而使人行为异常的记载。对于异常行为的这种超自然主义的解释一直延续了许多世纪,后来虽然曾经被自然主义归因所取代,但到了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代,对心理异常行为的解释又倒退到超自然主义观点,精神病人被视作撒旦的同伙,拥有能够引起洪水、瘟疫和对人造成伤害的超自然力量。
    (2)自然力量
    大约从公元前3000年开始,在中国和希腊对心理异常的解释出现了由超自然主义向自然主义理论的演变。在我国,产生于春秋战国末年的中医学典籍《黄帝内经》便提出了“天人合一”、“天人相应”和“形神合一”的观点,主张将人同宇宙万物联系起来、从心身相互作用的角度来探讨人的疾病和健康问题,其中包括精神疾病和心理健康问题。此外,《内经》中还提出了“内伤七情”、“外感六淫”的自然主义的病因学说。在希腊,自然主义观点最早的记载见于医生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的著作。他认为,人类所有的疾病,包括精神疾病在内,都是由于自然的原因造成的,而不是超自然的力(如魔鬼附体)所致。具体地说,是由于体液(血液、粘液、黄胆汁和黑胆汁)失衡所致。
    (3)生物学原因
    从远古时代开始,便有人猜测心理障碍可能是由某些生物学因素引起的。然而,这种朴素的生物源理论往往被强大的超自然主义观点淹没。直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心理障碍的生物源理论才开始逐渐引起人们的较为广泛的注意。经过多位生物学家、精神病学家的工作,对心理障碍做生物学归因的医学模式便逐渐形成了。该模式主张,心理障碍是由多种生物学因素,包括大脑的器质性病变、遗传因素、有害物质的侵入、不良体质和全身性的疾病等引起的。
    (4)心理学原因
    越来越多的研究发现,生物学归因不能为一些心理障碍提供完整的解释,心理障碍主要不是由生物学因素引起,而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如麦斯麦(F. A. Mesmer)提出“动物磁性说”,意在运用暗示治疗某些心理障碍(如癔症),后来创立了催眠疗法。此后,南希学派与巴黎学派之争并获得胜利,进一步巩固了心因学理论的地位。19世纪末弗洛伊德创立了无意识理论,并自20世纪20年代以后影响越来越大,逐渐成为心理动力学观点的基础,随后,关于心理障碍的行为主义理论、人本一存在主义理论和认知理论等心因性理论陆续被提出和精炼,心理障碍的心因说的地位因此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巩固。
   (5)社会文化原因
    大量的流行病学研究发现,心理障碍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社会文化根源,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处于社会底层的人群,经济条件差、教育程度低、职业不好、生活环境不良,心理障碍的发生率高;社会动乱、社会解体、文化摧毁、战争、高速的工业化和现代化所带来的社会心理刺激,大大增加了人们的心理负荷,并且使个体在价值观念、行为准则等方面无所适从,继而严重影响其心理健康,导致心理障碍的出现;不同的社会在不同程度上对精神病人存在偏见、歧视甚至迫害,严重地影响了精神病人的康复。
   (6)综合原因
    随着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人类对自己的本质、对自己心理健康与疾病的本质的认识不断地深入,逐渐地认识到人的本质是由生物属性、精神属性和社会属性三种基本属性构成的辩证统一体,认识到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其成因绝不会由单一的因素所致,而是由生物学因素、心理学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当然,三者之间的联系是错综复杂的,它们在人的心理健康与疾病中不是均衡地起作用的,可能有时这个因素起主导作用,有时那个因素起主导作用,彼此之间互为条件、互相影响、互相渗透,在作用上可以互相转化。至于它们的作用机制尚有待进一步研究。
    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已经看出,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心理问题或疾患的归因是不同的,事实上即便是在当代,人们对心理问题或疾患的归因也是多种多样的。传统的中国人一向采取多因子归因方式,他们从宗教的、天文地理的、生理的、心理的、道德的、遗传的、或超自然的因素解释心理疾病或心理问题的由来(程玲玲,1987)。概括起来,中国人有下列五种归因方式,相应的表现出五种心理求助倾向:
   (1)超自然的归因:相信心理疾病或问题是鬼神的咒诅、祖先的降罚、邪灵附身、被人做法施巫术、灵魂被盗或失魂、因果报应。持有这种归因观点的人遇到心理问题时则倾向于求助于超自然的帮助,如采取烧香、拜佛、读经祷告,或招魂、赶鬼、做法、赎罪、挂符贴符等。
   (2)自然的归因:认为心理问题或心理疾病起因于个人违反大自然运行的法则,或与大自然中的某种力量起冲突,或由气候或季节的变化引起、运气问题、命中注定、风水的问题等。所以要采取诸如该风水、改运、算命、抽签、冲喜、选黄道吉日等求助于自然的求助方式。
   (3)生理或医学上的归因:将心理问题视为身体疾病之一种,或因体内器官功能失调、或体内缺乏某种元素、血气不畅、生活没有规律、或来自遗传。因此要求助于生物医学的帮助,如看中西医、吃中西药、药膳食补、锻炼身体、练气功等。
   (4)心理社会性归因:认为心理疾病或问题是遭受来自内外压力或挫折,家破人亡、
学业或事业上的失败、情场受挫等重大负性生活事件所致。必须求助于心理咨询与治疗或精神科医生的帮助才能加以解决和消除。
   (5)道德性归因:认为个人或祖先的行为(如行为不检点、未积德行善等、人际间应对不当、没有修身养性、意志力薄弱)等造成了自己的心理问题或心理疾患。所以要想消除它们必须不断地进行自我修身养性、培受意志品质、积德行善等。
    许多研究发现,个体对心理问题或疾患的归因是影响其心理求助倾向的主要因素之一。例如,美籍华人把心理疾患归因于道德修养(如缺乏意志力)或器质性因素使得他们偏向自己解决问题,或者求助于传统医学(中医)治疗,而不向心理卫生专业人员寻求帮助(Root MP.,1994)。台湾所做的一项大学生心理求助历程研究显示,大学生选用何种心理求助方式与其归因方式之间有显著相关。其中,以相信超自然的归因与选用超自然的帮助体系、相信自然的归因与选用自然的帮助体系、相信生理医学的归因与选用医疗的帮助体系、相信心理社会性的归因与选用心理卫生服务体系、相信道德性归因与选用自我调节方式之间的相关性最高。例如,把心理疾患归因于心理社会因素的学生比较倾向使用心理卫生服务,而拒绝其它的心理治疗形式,诸如生物医学治疗或民间的神灵治疗(程玲玲,1987)。又如,一项对北京和上海两所大学466名大学生心理求助倾向与归因关系的调查结果也发现,从生物机体的角度或神灵的角度对心理问题进行归因的被调查者,与使用心理卫生服务的倾向没有显著的关联(梅锦荣等,1998)。
2.利弊权衡
    个体遇到心理问题后,无论选择自助还是求助别人,与人生任何决定一样,都是以“利弊”权衡为基础。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求助往往伴随着代价(cost)。它包括:
    (1)心理的代价:个人寻求帮助,往往要以损耗自尊为代价。即承认自己的无能或是弱者,同时还要准备承受因求助被拒绝而带来的自尊损伤,所以求助前多数人都会感到窘迫。许多对华裔和中国人的研究都显示,“耻感”(shame)是妨碍中国人心理求助的重要因素。“耻感”是一种感到可耻的、强烈而痛苦的情感。过分爱面子、怕丢脸实际上就是强烈耻感的一种代偿(许又新,1999)。Lin & Lin(1981)分析了“耻感”对中国人心理求助过程的动力作用:一般来说,家人对于家中出现心理疾病患者会感到羞耻,这种羞耻感颇为强烈。这种感觉是源自中国文化对心理失常的病理观。从道德层次来说,这暗示着家族中有人行为不规矩,而家人应耻于未能尽到教养的责任。此外,病理的心理层次上,多少也会引起家人感到颜面无光,例如失恋、经商失败或个人心理的烦难等因素,都是病发的原因,这会使家人觉得没有尽责地引导病人,或是没有事先预防,正好反映家庭失败之处。从宗教或命病理观点来说,这意味着家族中的祖先失德而报应到子女身上。从遗传观点来说,心理疾病沾辱了家门,影响家中其他子女的婚姻,同时也使与这家人沾亲带故的人感到难堪。总的来说,整个家庭,不论家长或代表这家庭的人,都会为家中有成员患有心理疾病或出现心理问题感到羞耻,也由于华人社会认为心理疾病即是耻辱,因此家庭很担心“家中的丑事”传到外边,千方百计地掩盖家人患有心理疾病或有心理问题的事实。江光荣(2002)研究也发现,顾忌“脸面”、“隐私”是妨碍潜在的当事人寻求专业化心理帮助的重要原因。
    (2)社会资源代价:社会交往一般的模式是对称性互惠,即“投桃报李”。
    因此,求助者常常考虑求助行为可能需要的回报或代价,包括经济的损耗,精力的损耗,时间的损耗等,尤其是经济的损耗,即求助的经济损耗与受助后经济收入减少等都是做出求助决定时要反复权衡的重要因素。所以,个体只有在权衡求助行为获益大于代价或预期自己有回报能力时才会求助。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国内地心理卫生事业得到了较大发展,相继成立了若干全国性的学术组织,专业培训和管理逐步规范,心理咨询与治疗机构大量出现,一批数量可观、质量较高的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研究论著公开发表。但从整体看,心理卫生工作开展得还不够普及,专业化水平也较低,以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工作为核心的社会支持系统(或称心理救助系统)的服务质量、效率和易获得性等方面远远不能适应人们的需要,从而增加了心理求助行为的代价,抑制了个体心理求助行为的发生。
    总之,大多数中国人心理困扰的应对方式可概括为,当体验到心理困扰后,往往首先考虑自助,当无法通过自助改善时,个体则权衡获益与耗损,决定求助于何种机构或对象。一般来说,除非问题严重到明显损害身体、心理和社会功能时,否则多数人首先都不求助于心理咨询与治疗专业人员,而求助于亲朋好友或医学治疗、民俗治疗。求助于现代心理咨询与治疗或精神科治疗往往是最后一招,是在所有求助都失效后才采用,而且仍可能继续寻求和接受其它途径的心理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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